关于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

四川会计
2025-06-25
川注协〔2025〕6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25﹞11号)和《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参赛队伍选拔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77号)文件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知识答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会管辖的注册会计师和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含在川分所)从业人员。


二、答题内容

答题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参阅文件目录见附件)。


三、答题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笔试方式,包括40题单选、20题判断、20题多选,时间100分钟。


四、活动安排

(一)初试

初试采取线上答题方式开展。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所内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登录答题系统进行作答。线上答题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9:30-11:10,请提前做好登录准备。答题链接https://sccpaexam.esnai.net。

(二)复试

复试由我会集中组织开展笔试。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根据答题成绩,我会将酌情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并对获奖人员和事务所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予以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我会将在此次活动获奖人员中,择优组建一支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队,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上海举办的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的比赛。

(二)注册会计师在此次活动中入选我省行业代表队(含后备队员),可在我省行业高端人才选拔中予以加分。

(三)注册会计师在此次活动中获奖的,可抵扣2025年全部继续教育学时。

(四)注册会计师在此次活动中进入复试且参加复试选拔的,可抵扣2025年16个面授学时。

(五)我会鼓励事务所对在此次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活动结束后,事务所可与我会联系获取成绩单。


联系人:综合部   王海燕;联系电话:028-85316935。


附件: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docx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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