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都财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会计
2025-01-08

五、其他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相关事项请留意“四川会计服务”“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网站公告、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和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如有疑问,成都财政考区考生还可通过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和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网站留言咨询。


附件:1. 成都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及地址

      2. 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网址及微信公众号

      3. 成都财政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采集说明


成都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会计处 杨星芮;联系电话:61882639)


附件1

成都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及地址

报名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市财政局后台

028-86917652(智能语音)

028-86267699(智能语音)

028-86265511

028-86917662

锦江区财政局

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2楼

028-86512087

青羊区财政局

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单元)三楼E37号窗口

028-86697352

金牛区财政局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

028-87705593

武侯区财政局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政务中心1楼2区15号窗口

96166转1215

高新区财政局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益州大道中段999号)二楼C01窗口

028-85157916

青白江区财政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77号财政服务中心会计管理业务窗口

028-83309727

温江区财政局

成都市温江区永和街7号 温江区海科大厦7号楼1楼70102室

028-82727531

郫都区财政局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区政务中心

028-87930820

新都区财政局

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中心7楼)

89396175

彭州市财政局

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财政局二楼会计服务办公室

028-83888812

成华区财政局

一环路东三段148号区政府1楼123号

028-84393585

简阳市财政局

简阳市人民路12号

028-27224433

东部新区财金局(空港)

成都市新民乡幸福路199号成都天府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38号窗口

028-27250712

蒲江县财政局

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上段73号(蒲江县财政局会计科)

028-88550791


双流区财政局

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028-85804123

028-85804548

都江堰市财政局

善政路607号203室

028-89741008

崇州市财政局

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028-82313863

金堂县财政局

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8楼806室

028-84980313

大邑县财政局

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8楼A区808办公室会计监督科

028-88224119

龙泉驿区财政局

龙泉驿区龙泉街道中街117号会计监督法规科

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调转等)   

028-84857931

028-88480858(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调转等)

新津区财政局

成都市新津区武阳西路163号办公楼506室

028-82526812

天府新区财金局

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 2024 号天府海创园 2 期 1 号楼

028-61889709

邛崃市财政局

邛崃市文君街道蒲口路222号5楼绩效管理与财政监督科

028-88761752


成都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及地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财政服务窗口

86917652(智能语音)

86267699(智能语音)

86265511

86917662



附件2

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网址及微信公众号

(一)网址:http://www.cdkjw.org/

(二)微信公众号

如遇咨询电话繁忙,考生还可通过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网站或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留言进行咨询。


附件3

成都财政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采集说明

一、已经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采集的人员,在考试报名开始后无需重复上传资料,直接报考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二、未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采集的人员(包括以前曾在四川会计服务系统完成采集的人员),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并完成信息采集,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1. 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若从事会计工作,采集范围应选择第一类: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2. 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若未从事过会计工作(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采集范围应选择第三类:暂未工作但拟报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3. 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若从事会计工作,采集范围应选择第一类: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若未从事会计工作应选择第四类:暂未工作但具有博士学位拟报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或第五类:不符合(一)至(四)项采集范围,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拟报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因中级资格考试安排在9月,请进行错峰采集。

4. 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采集范围应选择第一类: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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